不道德和不君子行為


@劉兆生 - 2011/02/01

Image Credit: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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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一政黨何某人媾女媾到被人控告涉嫌强姦,真是吾不欲觀之矣。

在今天女權當道,連老婆偶一不開心也可以控告老公强姦的社會,這樁小事本來不值一桀,但回心一想,這事件可以作為高爾夫球師傅一借鏡,避免日後可能惹上不白之寃。

須知道,教打高爾夫球很多時發生「肌膚之親」在所避免。尤其當教到「肉緊」之際,有些身材「應大的不大,應小的不小」的女性通常腦袋發育得左右不分,非要「郁手」踫一踫她身體某部份才能調校正她們的中樞神經方向。若然遇到一些敏感有餘,敏銳不足的妙齡女學員,有經驗的師傅都會用一枝長桿作觸摸物,以免被人誣蔑「摸手摸腳」。

最令我神迷的一次是在電視上看那名公認是LPGA靚女球員。她一起桿,旁述員馬上說她的右手用了力,而且重心沒轉移,因為一看她的手臂和右小腿的肌肉便知道。嘩!真厲害,「唔摸都知」,一般師傅哪有這高招?

「唔摸都知」

除了「摸手摸腳」為最大的避忌外,還有,高球師傅應不應該避免和女學生練球之餘單獨約會呢?

這是個比較嚴肅的命題。首先,我們知道任何作業過程中有可能涉及個人私隱的專業服務性行業,例如醫生、心理醫生、律師和紀律部隊等,業內一定早有道德操守指引,一切從事該等行業人員一定要遵守。

然而,高爾夫球教練、體育老師、舞蹈老師、睇相佬、驅魔人、志願團體義工和維園阿伯/哥等這類人物是否屬於以上那些正統專業?又在此種專業與非專業光譜之間的行業,無論從業員用什麼藉口引導或誘導和他們的client單獨約會,算不算有違職業道德?唉!「道德」本質上已是數千年哲學爭議不休也無定論的「怪獸」。

Moral vs Ethic

要解答以上疑問,我們一定先要從英文的moral和ethic去釐別。

Moral和ethic這兩個字中文都是解作道德。分別是 moral勉强可譯作個人道德行為,而ethic是一群人的道德觀念規範。這區分很重要。例如:一名醫生和病人上床,我們只可以說他是unethical(不合乎道德規範),不能說他是immoral(不道德)。

基於此,就算我們把高爾夫球教練/睇相佬/驅魔人/維園阿哥/義工等這類人物列入正統專業人士,他們和client開始約會,繼而上床也只算是不合乎道德規範。如果過程中沒違法,他們還是有權做出為滿足個人欲望的不道德行為,輿論認同與否則視乎事發在一個怎樣的道德觀念社會上。

白人教練媾女球僮

有一年,一名白人駐場教球師傅藉免費教球媾了一名女球僮,問我如果球會知道會不會以他做出不道德行為炒他。

我反問他媾了哪個女球僮,我要知道是誰才對答他,因為那個女球僮可能我也想媾的。可幸不是,所以我對他說:

「你没有不道德,你只是做了一項自私和不君子行為,而你事前沒問過我,如果我是球會話事人才會因將仇報炒你。」

放了個響屁

在高爾夫球場上,我們有更難釐定的所謂不君子行為,這已超乎傳統道德層次了。像在果嶺上放了一個屁,不論那個屁臭不臭,風向如何,如果球員不阻止體內爆發疑似放屁的聲頻而影響到在旁的球員已屬不君子行為。1959年Tom Bolt參加一場公開賽時放了一個響屁,就此被罰了二百五十美元。

說來說去,最後我最想說的,就是今天香港社會政壇上,工作上,日常生活上,和在高爾夫球場上一樣,每天都充斥著不道德和不君子的行為,我們已見慣不怪。

幸好,我們活在此地有法律可依,在球場上有球例可援,大可不用多想道德不道德,君子不君子,也可以義正辭嚴地搞政治,心無旁騖地營商,快快樂樂地工作,集中精神教球和輕輕鬆鬆地打高爾夫可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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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於《Golf Digest/高球文摘》香港版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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